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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住院费用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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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很多人对此有疑问,下面本文就针对新生儿医保报销问题,介绍一下相关的内容。

厦门办理报销需要带哪些材料:

(1)门诊原件;门诊上无具体诊疗项目与药品项目的(须项目包含单价与数量),或项目不完整的,须提供完整门诊医疗费清单;

(2)住院原件;住院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4)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民生、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5)非参保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应先填写新生儿姓名再复印);

(7)姓名既非参保新生儿姓名、亦非为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的,须到医院更改,并在修改处多加盖一个医院公章;其收费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的姓名应同时更改;

(8)母亲生产住院时,新生儿的相关费用,医院单独为新生儿开具及汇总清单的,可以报销,但须提供母亲的出院小结(或记录);

(9)若医疗费用横跨两个社/医保年度,还须将费用清单按年度分开。例如:2018年6月15日入院,7月10日出院,在参保人两个医保年度均有缴费的情况下,还必须将汇总清单按年度分为两份:6月15日至6月30的费用总清单一份,7月1日至7月10日的费用总清单一份,如此方可办理报销。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一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该内容由 张豆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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