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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

来源:投聚财经

1、计税依据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①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②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③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2、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①大城市l.5~30元;

②中等城市1.2~24元;

③小城市0.9~18元;

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4、税额计算

①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②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以上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的具体内容,想必您已经对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个名词有了加深的了解。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在缴纳税的同时,要清楚知道我们交的是什么税,交多少,上交的的税作用在哪里等民生问题。还有,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有减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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