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医生开错药使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可以先与医院协商解决赔偿,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起诉。
一、取钢钉落下一个医院怎么赔偿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未尽到在诊疗活动中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承担什么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所承担的一般都是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情节恶劣,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三、患者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患者的基本权利:
1、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诊疗方法、手段、效果、风险、预后等方面的权利;有权知道负责其治疗的医生的身份、专业、地位,有权查阅、复印病历资料,有权了解详细的医疗费用情况等;
2、保护隐私权:医务人员应保守患者的个人隐私,如身体和精神缺陷、传染病史等。但如果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将给患者本人、别人或社会带来的危害大于这种权利带来的损失,医务人员可以超越患者的权利要求;
3、医疗选择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4、医疗诉讼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其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时,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