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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管理方案汇编 篇7

来源:投聚财经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学校强化校园图书馆利用率,提升书籍质量,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校要提高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对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1.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加大名著等课外读物阅读量,降低漫画等“享乐”阅读。

  2.开展校园阅读节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一种生活方式,我们提倡“读进去,想开来,写出来”,在读书时联系生活实际,读别人的书,想自己的事,最后提笔记录阅读感想。

  3.学校应指导家长开展与孩子定时开展亲子阅读等活动,激发孩子的阅读兴趣,营造“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工作措施

  学校应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明确推荐程序、审核、公示、报备等要求,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一)审核到位,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1.成立“审读专家库”。

  学校成立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教务处、党员教师、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组成课外读物“审读专家库”。

  2.加强选书环节

  (1)清单预审。学校选购课外读物需制定详细的清单明细,对课外读物的内容、适用年龄段、推荐指数、质量、出版社等信息进行详细的预审,对符合标准的予以推荐。

  (2)联合推荐制。学校课外读物需由3名以上“审读专家库”成员联合推荐方能上报选购计划。

  (3)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进行逐一审核,全员通过方可进行采购。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教务处牵头,期初、期中、期未对读物(学校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班级图书角)进行全面摸底清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学校成立分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学校《关于学生课外读物管理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学校应加大书籍校园建设,健全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管理,开放学校图书馆图书资源,拓展学生阅读活动,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2.注重宣传,严格管理。各年级各班要结合学校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教师要增强责任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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