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八种证据种类具体如下:
1、物证,其以其物品的物理特征等外在形态证明案件事实;
2、书证,其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所作的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