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先开票还是先付款,两种做法都可以,由两方商量如何做。如果合同中明确了方式,那么需要依据合同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先开后付款。但是可以先开后付款,如果已开,对方不付款,税票不以随意作废。需要收回联和抵扣联,且开具日期为当月才可以作废。当月开具的专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红字冲回专用,须去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作冲回销货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出卖人向买受人开具专用是从给付义务。
第1种观点: 先开后付款还是先付款后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先打款,后开票。在经济活动中,如果销售一方占据优势,会出现需要在购买方先打款后,销售方才会开票的情况。即购买方没有选择权,只能和单一、特定的销售方进行合作。这个时候,都是需要购买方,先把钱预付给销售方,然后销售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开票发货;2、先开票,后打款。在经济活动中,如果购买方拥有更大的话语权,销售方就需要先开票,然后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得到对方的款项。比方说,企业只是一般的销售企业,而对方是全国毕竟有实力的集团公司。在这样的情况,销售企业必须先开票发货,然后等待对方后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第二十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付款时间要看具体的约定的,对方违约的,可以向起诉处理,只有经过的胜诉判决生效了,才能向主张强制执行。税务局并没有对开票后的付款时间强制做出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收到后付款方式和付款的时间都是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来进行的。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没有明确的约定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的主管机关,负责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先开后付款。但是可以先开后付款,如果已开,对方不付款,税票不以随意作废。需要收回联和抵扣联,且开具日期为当月才可以作废。当月开具的专用当月可以作废,销售方没有抄税并且没有记帐的,之后便不能作废,只能红字冲回。红字冲回专用,须去国税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方可开具红字专用,作冲回销货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专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出卖人向买受人开具专用是从给付义务。
第1种观点: 要先开后付货款怎么办??《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该规定体现在债权债务的诉讼纠纷中,债务人方如称已将该笔货款付清,需为此承担已付清货款的举证责任。问题是当债务人持债权人开出的货款呈交法庭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第2种观点: 一般情况下都是先付款,再开票。需要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是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票据是接受打款后的凭证依据,只有在销售方确认发生经营业务并营收时才能开具,没有发生经营业务的不允许开具。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先开票后付款,这种操作不违规。是先付款还是先开票,由双方的合同约定,属于民事范围。只要双方同意,签字盖章,就有法律效益,可以先开票后付款,也可以先付款后开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第三条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3种观点: 先开后付款还是先付款后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先打款,后开票。在经济活动中,如果销售一方占据优势,会出现需要在购买方先打款后,销售方才会开票的情况。即购买方没有选择权,只能和单一、特定的销售方进行合作。这个时候,都是需要购买方,先把钱预付给销售方,然后销售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开票发货;2、先开票,后打款。在经济活动中,如果购买方拥有更大的话语权,销售方就需要先开票,然后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得到对方的款项。比方说,企业只是一般的销售企业,而对方是全国毕竟有实力的集团公司。在这样的情况,销售企业必须先开票发货,然后等待对方后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第二十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