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分三种情况判断。第一,劳动者被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第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第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赔偿金向劳动者支付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者也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时间计算,每工作一年的,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是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赔偿两倍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