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举报的有关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举报制度一般由宣传、受理、分流、审报、转办、初查、催办、保护、奖励、答复与具度组成。这些具度的制定、完善和贯彻执行,保障了举报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举报奖励由各自治区,市,县自行拟定。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举报的有关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2种观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举报的有关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突发事件举报制度的具体有以下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举报的有关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隐患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奖励。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举报的有关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隐患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2种观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举报的有关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公布统一的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及其有关部门举报地方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举报的有关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隐患;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举报突发事件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