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纪检收到实名举报信处理流程如下:1.登记:登记并给领导过目,让领导安排后续工作。2.取证:按照领导指示,安排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3.汇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向领导汇报。4.召开会议:纪委召开会议,审议案件,做出最终定性。如果属实,违反相关纪律,依规定予以党纪处理,如果有犯罪行为,移送。5.结案:将调查结果通告实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最后结案。实名举报证据不足会怎么处理实名举报证据不足处理如下:1、批评教育,道歉消除影响。如果是实名举报的话,证据不足可能会接受一定的批评教育。更多的时候,如果实名举报没有查出任何问题来,都是要进行一个道歉和向社会的一个公开发表言论,要给被举报人消除一定的社会影响;2、民事责任,一定罚款。一般来说,如果实名举报证据不足,对人产生一定的影响,会承担一部分民事的责任。还有一部分是会接受到一定的罚款,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恶意举报,才会导致这种罚款的情况。正常举报是不会的;3、刑事责任。如果对举报人产生了一定不可挽回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的影响,可能会被对方起诉,如果影响非常大的话会导致刑事责任。所以,一定要注意,掌握足够的证据在进行举报,不可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杜撰人的犯罪事实;4、无责任,但是很多时候这种实名举报都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无风不起浪,一般都是会有问题的,所以才会被举报。但对于实名制举报还是要进行一个证据的搜集,在举报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很足的证据再进行。实名举报几天受理实名举报后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在接到举报之日起10至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因各地资源配置不同而异,但不会超过1个月)将受理情况和办理时限告知举报人。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实名举报还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鼓励实名举报的办法。法律依据《人民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四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人民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五条 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应当场答复是否受理;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接待举报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第3种观点: 实名举报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前提是一定要有确凿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快速的解决问题。对于实名举报的人来说,证据很重要。比如说实名举报一些领导贪污受贿,就一定要有领导与他人经济往来的证据。若证据不足,吃亏的就是举报人。纪检部门的原则就是有举报一定会严格彻查,尤其是实名举报,这对个人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若没有确凿证据,但根据领导的一些表现可以判定有违纪行为,可以选择匿名举报。这样对举报人来说,影响能减到最小,还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实名举报一定要小心谨慎。正常来说,执法部门是不会暴露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但想知道是谁举报的,也不是难事。所以举报之后,一定要小心行事,不要暴露自己的任何信息。若不触犯原则问题,不一定非要举报,若被身边的人知道,还会被处处提防。对于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就是咨询律师,看看手上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这个人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果触犯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可以打官司,最好还是聘请专业人士解决问题。根据《行政监察法》第6条增设了保护举报人信息条款,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泄露举报事项、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新《行政监察法》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如果举报的证据明确,经过纪委调查后发现属实,就立案,但是如果是捏造的事实,仅仅靠猜测的话,机关一般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通过电话举报的。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的时候,告知接件人,你的姓名等个人信息,叫对方做好登记。2.通过信件举报的。信件实名举报比较简单,只需要在信件内容中写明自己的信息即可。也可以详细的写明与被投诉对象的关系、矛盾纠纷等3.通过网络举报的。网络举报应在当地正规的网站上操作,以免个人信息被其他无关人员非法利用。4.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信息。根据需要,可以向接件方提供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资料。5.可以对实名举报进行强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 第六条 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书面回复。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对反映一般性问题的举报,应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主要领导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一般情况下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同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第1种观点: 举报内容真实有效,不夸大其词,不扭曲事实,不胡乱编造,不触犯相应的法律等在合规的范围下举报检举,不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什么不良后果所以不需要担心。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实名举报还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鼓励实名举报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举报电话等渠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渠道,纪委监察部建立了监察部官方网站、国家预防局官方网站和信访举报网站,设立了、省、市、县四级12388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在办案件、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先后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比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网络反映,严肃查办了陕西省安监局原杨达才、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等案件,回应了社会关切。
第2种观点: 纪检收到实名举报信处理流程如下:1.登记:登记并给领导过目,让领导安排后续工作。2.取证:按照领导指示,安排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3.汇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向领导汇报。4.召开会议:纪委召开会议,审议案件,做出最终定性。如果属实,违反相关纪律,依规定予以党纪处理,如果有犯罪行为,移送。5.结案:将调查结果通告实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最后结案。实名举报证据不足会怎么处理实名举报证据不足处理如下:1、批评教育,道歉消除影响。如果是实名举报的话,证据不足可能会接受一定的批评教育。更多的时候,如果实名举报没有查出任何问题来,都是要进行一个道歉和向社会的一个公开发表言论,要给被举报人消除一定的社会影响;2、民事责任,一定罚款。一般来说,如果实名举报证据不足,对人产生一定的影响,会承担一部分民事的责任。还有一部分是会接受到一定的罚款,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恶意举报,才会导致这种罚款的情况。正常举报是不会的;3、刑事责任。如果对举报人产生了一定不可挽回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的影响,可能会被对方起诉,如果影响非常大的话会导致刑事责任。所以,一定要注意,掌握足够的证据在进行举报,不可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杜撰人的犯罪事实;4、无责任,但是很多时候这种实名举报都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无风不起浪,一般都是会有问题的,所以才会被举报。但对于实名制举报还是要进行一个证据的搜集,在举报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很足的证据再进行。实名举报几天受理实名举报后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在接到举报之日起10至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因各地资源配置不同而异,但不会超过1个月)将受理情况和办理时限告知举报人。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实名举报还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鼓励实名举报的办法。法律依据《人民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四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人民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五条 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应当场答复是否受理;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接待举报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第3种观点: 实名举报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前提是一定要有确凿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快速的解决问题。对于实名举报的人来说,证据很重要。比如说实名举报一些领导贪污受贿,就一定要有领导与他人经济往来的证据。若证据不足,吃亏的就是举报人。纪检部门的原则就是有举报一定会严格彻查,尤其是实名举报,这对个人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若没有确凿证据,但根据领导的一些表现可以判定有违纪行为,可以选择匿名举报。这样对举报人来说,影响能减到最小,还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实名举报一定要小心谨慎。正常来说,执法部门是不会暴露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但想知道是谁举报的,也不是难事。所以举报之后,一定要小心行事,不要暴露自己的任何信息。若不触犯原则问题,不一定非要举报,若被身边的人知道,还会被处处提防。对于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就是咨询律师,看看手上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这个人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果触犯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可以打官司,最好还是聘请专业人士解决问题。根据《行政监察法》第6条增设了保护举报人信息条款,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泄露举报事项、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新《行政监察法》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举报内容真实有效,不夸大其词,不扭曲事实,不胡乱编造,不触犯相应的法律等在合规的范围下举报检举,不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什么不良后果所以不需要担心。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实名举报还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鼓励实名举报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举报电话等渠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渠道,纪委监察部建立了监察部官方网站、国家预防局官方网站和信访举报网站,设立了、省、市、县四级12388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在办案件、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先后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比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网络反映,严肃查办了陕西省安监局原杨达才、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等案件,回应了社会关切。
第2种观点: 纪检收到实名举报信处理流程如下:1.登记:登记并给领导过目,让领导安排后续工作。2.取证:按照领导指示,安排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3.汇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向领导汇报。4.召开会议:纪委召开会议,审议案件,做出最终定性。如果属实,违反相关纪律,依规定予以党纪处理,如果有犯罪行为,移送。5.结案:将调查结果通告实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最后结案。实名举报证据不足会怎么处理实名举报证据不足处理如下:1、批评教育,道歉消除影响。如果是实名举报的话,证据不足可能会接受一定的批评教育。更多的时候,如果实名举报没有查出任何问题来,都是要进行一个道歉和向社会的一个公开发表言论,要给被举报人消除一定的社会影响;2、民事责任,一定罚款。一般来说,如果实名举报证据不足,对人产生一定的影响,会承担一部分民事的责任。还有一部分是会接受到一定的罚款,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恶意举报,才会导致这种罚款的情况。正常举报是不会的;3、刑事责任。如果对举报人产生了一定不可挽回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的影响,可能会被对方起诉,如果影响非常大的话会导致刑事责任。所以,一定要注意,掌握足够的证据在进行举报,不可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杜撰人的犯罪事实;4、无责任,但是很多时候这种实名举报都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无风不起浪,一般都是会有问题的,所以才会被举报。但对于实名制举报还是要进行一个证据的搜集,在举报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很足的证据再进行。实名举报几天受理实名举报后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在接到举报之日起10至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因各地资源配置不同而异,但不会超过1个月)将受理情况和办理时限告知举报人。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实名举报还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鼓励实名举报的办法。法律依据《人民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四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人民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五条 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应当场答复是否受理;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接待举报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第3种观点: 实名举报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前提是一定要有确凿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快速的解决问题。对于实名举报的人来说,证据很重要。比如说实名举报一些领导贪污受贿,就一定要有领导与他人经济往来的证据。若证据不足,吃亏的就是举报人。纪检部门的原则就是有举报一定会严格彻查,尤其是实名举报,这对个人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若没有确凿证据,但根据领导的一些表现可以判定有违纪行为,可以选择匿名举报。这样对举报人来说,影响能减到最小,还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实名举报一定要小心谨慎。正常来说,执法部门是不会暴露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但想知道是谁举报的,也不是难事。所以举报之后,一定要小心行事,不要暴露自己的任何信息。若不触犯原则问题,不一定非要举报,若被身边的人知道,还会被处处提防。对于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就是咨询律师,看看手上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这个人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果触犯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可以打官司,最好还是聘请专业人士解决问题。根据《行政监察法》第6条增设了保护举报人信息条款,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泄露举报事项、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新《行政监察法》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名制举报有暴露真实姓名的风险,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实名举报还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2种观点: 实名举报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前提是一定要有确凿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快速的解决问题。对于实名举报的人来说,证据很重要。比如说实名举报一些领导贪污受贿,就一定要有领导与他人经济往来的证据。若证据不足,吃亏的就是举报人。纪检部门的原则就是有举报一定会严格彻查,尤其是实名举报,这对个人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若没有确凿证据,但根据领导的一些表现可以判定有违纪行为,可以选择匿名举报。这样对举报人来说,影响能减到最小,还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实名举报一定要小心谨慎。正常来说,执法部门是不会暴露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但想知道是谁举报的,也不是难事。所以举报之后,一定要小心行事,不要暴露自己的任何信息。若不触犯原则问题,不一定非要举报,若被身边的人知道,还会被处处提防。对于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就是咨询律师,看看手上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这个人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果触犯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可以打官司,最好还是聘请专业人士解决问题。根据《行政监察法》第6条增设了保护举报人信息条款,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泄露举报事项、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新《行政监察法》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名制举报有暴露真实姓名的风险,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实名举报还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1种观点: 纪检委对实名举报信的处理程序如下:1、登记,登记并给领导过目,让领导安排后续工作;2、取证,按照领导指示,安排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3、汇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向领导汇报;4、召开会议,纪委召开会议,审议案件,做出最终定性。如果属实,违反相关纪律,依规定予以党纪处理,如果有犯罪行为,移送;5、结案,将调查结果通告实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最后结案。国家工作人员会严格保密举报人,接到实名举报后,纪检部门会根据举报者提供的资料联系举报人,进一步了解案情,为下一步严重违纪人员作准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第六条 人民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尊重和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第2种观点: 纪检监察对实名举报回复的规定有以下几点:1、针对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具体来讲,就是针对举报人举报事项,是否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是否正式受理等,要告知举报人,因为举报事项可能很多不是纪检机关的范畴,是其他部门的业务范畴,那他是不受理的,比如,企业举报有关审批手续没有通过,而不是举报办理部门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就不是纪检部门的受理范畴。其次,承办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办结之后,15个工作日内要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办理情况,比如是否属实、是否处理、这么处理等等,如果举报人提出不同意见的,还要根据查办的情况进行解释说明,举报人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应当核查处理,不能一答了之。确实体现了对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慎重办理。2、所谓的实名举报,就是在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时,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虽然落款有单位名字和联系电话,但如果提供的是假的信息,或者留的电话无法联系,那是不会计算为实名举报的,依然计算为匿名举报。在这次的规则修订中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3、同时,针对实名举报还有奖励。举报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进行奖励。当然,这个举报奖励要看地方,有的地方实行的是常态化的制度,只要举报属实的都有奖励,而有的地方是针对一些重点时期、关键工作的举报有奖励,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法律法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一)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二)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维护和法律的尊严。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第1种观点: 实名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证据。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举报的方式,具体包括:1、电话实名举报,可以通过打电话进行举报,具体时间、地点、事情经过、被举报人的姓名,为什么被举报都要说清楚,还要有明确的证据,还要说明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2、通过信件举报的,信件实名举报比较简单,只需要在信件内容中写明自己的信息即可。也可以详细地写明与被投诉对象的关系、矛盾纠纷等。如果要加强举报的可靠性,可在信件上盖上个人指纹;3、通过网络举报,就是将个人手中的证据交给对方检查,然后说明被举报人贪污或者是受贿等原因说清楚,然后要说自己的姓名电话身份证信息家庭住址;4、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信息,根据需要,可以向接件方提供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资料;5、可以对实名举报进行强调,比如举报信件的标题,直接用大号字体写出实名举报几个大字;6、联名实名举报,如果有其他同样诉求的人,大家可以一起联名实名举报,联名举报力度就比个人实名举报更大,更能引起官方关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要求】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书面回复。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对反映一般性问题的举报,应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主要领导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但一般情况下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日,同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的,无证据举报他人不犯法,仅仅靠猜测的话,机关一般不予受理而已。但如果捏造就可能构成诬陷,诬陷是要受法律责任追究的,事后被举报人是可以以诬陷罪的罪名起诉举报人的,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1种观点: 实名举报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前提是一定要有确凿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快速的解决问题。对于实名举报的人来说,证据很重要。比如说实名举报一些领导贪污受贿,就一定要有领导与他人经济往来的证据。若证据不足,吃亏的就是举报人。纪检部门的原则就是有举报一定会严格彻查,尤其是实名举报,这对个人来说,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若没有确凿证据,但根据领导的一些表现可以判定有违纪行为,可以选择匿名举报。这样对举报人来说,影响能减到最小,还不会影响正常生活。实名举报一定要小心谨慎。正常来说,执法部门是不会暴露实名举报人的信息,但想知道是谁举报的,也不是难事。所以举报之后,一定要小心行事,不要暴露自己的任何信息。若不触犯原则问题,不一定非要举报,若被身边的人知道,还会被处处提防。对于这种情况,最好的方式就是咨询律师,看看手上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这个人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如果触犯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可以打官司,最好还是聘请专业人士解决问题。根据《行政监察法》第6条增设了保护举报人信息条款,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泄露举报事项、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新《行政监察法》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种观点: 纪检收到实名举报信处理流程如下:1.登记:登记并给领导过目,让领导安排后续工作。2.取证:按照领导指示,安排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3.汇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向领导汇报。4.召开会议:纪委召开会议,审议案件,做出最终定性。如果属实,违反相关纪律,依规定予以党纪处理,如果有犯罪行为,移送。5.结案:将调查结果通告实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最后结案。实名举报证据不足会怎么处理实名举报证据不足处理如下:1、批评教育,道歉消除影响。如果是实名举报的话,证据不足可能会接受一定的批评教育。更多的时候,如果实名举报没有查出任何问题来,都是要进行一个道歉和向社会的一个公开发表言论,要给被举报人消除一定的社会影响;2、民事责任,一定罚款。一般来说,如果实名举报证据不足,对人产生一定的影响,会承担一部分民事的责任。还有一部分是会接受到一定的罚款,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恶意举报,才会导致这种罚款的情况。正常举报是不会的;3、刑事责任。如果对举报人产生了一定不可挽回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的影响,可能会被对方起诉,如果影响非常大的话会导致刑事责任。所以,一定要注意,掌握足够的证据在进行举报,不可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杜撰人的犯罪事实;4、无责任,但是很多时候这种实名举报都是没有责任的。因为无风不起浪,一般都是会有问题的,所以才会被举报。但对于实名制举报还是要进行一个证据的搜集,在举报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很足的证据再进行。实名举报几天受理实名举报后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在接到举报之日起10至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因各地资源配置不同而异,但不会超过1个月)将受理情况和办理时限告知举报人。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实名举报还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鼓励实名举报的办法。法律依据《人民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四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人民举报工作规定》第四十五条 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应当场答复是否受理;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接待举报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如果举报的证据明确,经过纪委调查后发现属实,就立案,但是如果是捏造的事实,仅仅靠猜测的话,机关一般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 对受理的业务内群众初信初访属实名举报实行承诺制度,向举报人发放承诺卡,告知受理情况和拟办意见,明确办理时限,办结后及时反馈。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第十条 对检举、控告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对象的,根据领导批示,及时转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案件审查室办理。第十一条 对检举、控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对象的,转下一级或者有直接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重要的检举、控告,可函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并报告结果或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查室直接承办。第十二条 对检举、控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对象的,报经本机关领导审阅后,按领导批示转送有权处理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理或者不受理,纪检部门会书面反馈,但对于处理结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必须以书面反馈,根据我省的《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只规定了「以适当的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法律依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的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实名举报必须件件反馈。对实名举报的调查和处理结果,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由承办部门在作出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一般情况下,反馈应约请实名举报人见面,当场向举报人出示反馈材料,或口头进行反馈并做好记录后,要求举报人在相关反馈材料、记录上签署本人意见;如举报人拒绝签字,应在材料上注明情况。确因特殊情况难以与实名举报人见面的,可采取寄送反馈材料、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反馈,并做好反馈记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维护和法律的尊严。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第1种观点: 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实名举报需要提供举报的对象以及其基本犯罪情况,一切可以证明其犯罪的材料都是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2种观点: 举报内容真实有效,不夸大其词,不扭曲事实,不胡乱编造,不触犯相应的法律等在合规的范围下举报检举,不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什么不良后果所以不需要担心。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实名举报还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鼓励实名举报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举报电话等渠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渠道,纪委监察部建立了监察部官方网站、国家预防局官方网站和信访举报网站,设立了、省、市、县四级12388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在办案件、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先后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比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网络反映,严肃查办了陕西省安监局原杨达才、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等案件,回应了社会关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举报人实名进行举报的,一般是提供举报的材料、举报的材料就要包括相关的证据,所以实名举报是需要有证据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举报不一定要实名举报,可以匿名。但是现在国家提倡实名举报。二、单从保护举报人切身利益,降低举报人风险成本,提高举报积极性考虑,举报不一定要实名,当由举报人自己选择决定。特别是当举报自己的上级或领导时,最好还是匿名举报、化名举报的好,这样可以免去诸多后顾之忧,让举报人自由行使权利。当然,举报人举报时,尽管可以隐去真实姓名或使用化名,但举报责任必须承担,举报必须实事求是,真凭实据,并且留下方便的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QQ、微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第六条 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举报的问题属实,语言夸张或表述不准确、不严密不构成过错,也不能认定为侵权,所以不会有法律后果。1、举报人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要认定是否是恶意举报。如不是,则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是恶意举报,被举报的一方可以起诉举报人诬告。2、诬告,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3、诬告的主体是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属于一般主体。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的,从重处罚;虽已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犯诬告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举报不一定要实名举报,可以匿名。但是现在国家提倡实名举报。单从保护举报人切身利益,降低举报人风险成本,提高举报积极性考虑,举报不一定要实名,当由举报人自己选择决定。特别是当举报自己的上级或领导时,最好还是匿名举报、化名举报的好,这样可以免去诸多后顾之忧,让举报人自由行使权利。当然,举报人举报时,尽管可以隐去真实姓名或使用化名,但举报责任必须承担,举报必须实事求是,真凭实据,并且留下方便的联系方式,如电话、邮箱、QQ、微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举报的问题属实,语言夸张或表述不准确、不严密不构成过错,也不能认定为侵权,所以不会有法律后果。1、举报人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要认定是否是恶意举报。如不是,则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是恶意举报,被举报的一方可以起诉举报人诬告。2、诬告,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3、诬告的主体是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属于一般主体。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的,从重处罚;虽已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犯诬告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收容教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如果举报的证据明确,经过纪委调查后发现属实,就立案,但是如果是捏造的事实,仅仅靠猜测的话,机关一般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对于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第3种观点: 举报内容真实有效,不夸大其词,不扭曲事实,不胡乱编造,不触犯相应的法律等在合规的范围下举报检举,不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什么不良后果所以不需要担心。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实名举报还要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联名举报的应署明主要联系人。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鼓励实名举报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条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纪检监察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举报电话等渠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提倡实名举报,凡是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等渠道,纪委监察部建立了监察部官方网站、国家预防局官方网站和信访举报网站,设立了、省、市、县四级12388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注重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在办案件、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案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先后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比如,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网络反映,严肃查办了陕西省安监局原杨达才、广东省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等案件,回应了社会关切。